74.路加福音十三章1-11节提及“十八个人”与“十八年”,这两个数字“十八”,有何暗示及教训?


(路十三章4、11节)

西罗亚楼倒塌后,压死十八个人。那个女人患病十八年腰不能伸直。这两次提到“十八”,相信是有暗示与教训的。

犹太人六岁便入拉比小学,学习圣经,十二岁便是“律法之子”,开始学习守律法和上耶路撒冷过逾越节。之后,要隐藏十八年,到三十岁才成为正式的职业人士,可以在社会上出头露角。

那些任祭司、先知和律法师的人,最少要到三十岁才能受职,主那稣出来传道的时候,约有三十岁(路三章23节),是有根据的。这些准备在社舍上服务的人,要先在十八年之内接受种种训练,如律法师之对于律法、祭司之对于圣礼、先知之对于圣经与启示等,他们要受十八年的训练,使在各方面都有非常深刻的认识,能应付未来一切的要求,才出来社会服务。

但是,有许多人在十八年悠长的岁月中,被魔鬼所控制,像那被鬼附的女人一样,“腰弯得一点直不起来”。“不得正直”,走弯曲的道路,在十八年童年与青年的教育与训练中,完全是弯曲、错误、倾向罪恶、背天行道的生活。

又有一些人在十八年的训练中“被压死”了,像那些人在西罗亚楼倒塌之时被压死一样,许多青年人在十八年时日中不但被魔鬼所控制,而且被魔鬼所毁灭。

今日做家长、校长、领袖的人,应该在训练青年的重大任务上加以特别注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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