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7.基督徒不论男女,均应称为“神的儿子”抑应称应“神的儿女”?

(罗八章14一17节)

我们习惯地说“我们是神的儿女”,是不合圣经真理的。我们无论男女,信耶稣之后,便有了“神儿子的生命”,在属灵的境域里,我们都成了“神的儿子”,不能称为“神的儿女”(14节)。中文圣经所译“神的儿女”(16一17节),乃是错误的译法。前文14节的“神的儿子”原文“儿子”一词是HUIOS(utO(,惠阿斯),指有“儿子名份与承受权的儿子而言”。16一17节的“儿子”一词,原文是TEKNON(nxvov),指“与父亲有生命关系”的“孩子”而言,但在“父子”关系上,这个“孩子”亦只能指“儿子”而非“女儿”(不过在一般社会上的用法,与承受权无关时,则有儿女的两种意义)。因为保罗在下面跟着说“既是孩子,便是后嗣”(17节),“后嗣”一词,便只能指“儿子”而言。

又,“后嗣”一词,原文是指“占闸而得的义子”KLERONOMOS(XA刁pom*吮)而言。

中文圣经有多处同样经文,均应改译为“神的儿子”,不应译为“神的儿女”。

又,八章29节提及主耶稣在许多弟兄中作“长子”,并未提及“姊妹”一词。我们信主的人,不论男女,在主耶稣里都应称为“弟兄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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